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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各位任课教师录入成绩前请仔细阅读"成绩登录须知"和“打印成绩登记表备注事项的说明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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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教师成绩登录须知

    请各位任课教师根据以下几点要求录入成绩。
    1. 课堂教学的考核采用百分制记载,即0-100分。百分制登分时“期末成绩”与“总成绩”两栏必须要录入(“总成绩”一栏为最终能在学生成绩查询界面显示的成绩);
    2. 单独开设的实验课、实习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环节的考核采用五级制计分,即: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。五级制登分只要录入“总成绩”;
    3. 不能采用两级制(通过、不过)录入。
    4. “选择录入方式”中只能选择“录入分数成绩”和“录入非分数成绩”,“录入混合成绩”不要使用。
    5. 成绩录入不得留有空格。
    6. 对获准免听或免修的学生,请各任课老师按相关规定评定并录入成绩。
    7. 缓考学生成绩先录为“0”分或“不及”,待缓考实施之后再由教务处组织录入。
    8. 成绩必须在完成考核之后3天内完成录入。
    9. 成绩录入提交后,若有问题,请与学院的教务管理人员联系,由教务处撤销提交后教师再自行修改。
    10. 由于系统升级教师成绩单打印界面有所调整,具体见下面“教师打印成绩登记表备注事项的说明”。
    11. 学生名单排列的规则为,先按“班名”的拼写从小到大排序,然后“学号”再从小到大排序(请各学院打印学生成绩登记表也按此规则)。

三、教师打印成绩登记表备注事项的说明

    1. 应参考人数为选课人数。(由系统自动产生)
    2. 实参考人数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。(由教师手工填写)
    3. 平均成绩(总成绩)总成绩栏的平均成绩。(由系统自动产生)
    4. 标准差 (由系统自动产生)
    5. 优、良、中、差 。(不用填写)
    6. 任课教师签字(由教师手工填写)
    7. 课程组负责人签字(不用填写)
    8. 院(系)主任签字(不用填写)
    9. 说明:(手写无效)指期末成绩与总成绩栏不能手工填写。

    具体见样张:
成绩样张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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